徵信社立委協同召開記者會,有鑒於近年跟蹤騷擾案頻傳、憾事不斷發生,於母親節前夕提出三大訴求,再度呼籲立法院盡快完成《跟蹤騷擾防治法》(反跟騷法)立法。105年前內政部長曾表示,內政部已研議反跟騷法,期望建立制度給予民眾保障。至107年,更承諾於母親節前夕提出法案並列為優先,直至去年四月院版「糾纏行為防制法」草案出爐,但法案卻一再延宕。今年4月30日,內政部及警政署在院會黨團朝野協商時,以草案與其他法律重疊、案件量大、排擠治安維護工作等為由要求暫不推動。
再者,也要求執政黨督促內政部,就委員會最終協商版本提出需修正條文,積極與他黨立委進行協商,儘快於會期審查通過符合人民需求的跟蹤騷擾防制法。反跟騷法民間版草案兩度在委員會一讀後,苦等行政院版本送進立院審查多時,原本徵信社預期今年母親節前院會朝野協商有望完成二三讀,未料卻無法協商通過,甚至決議退回內政部,反跟騷法立法不進反退,狂開倒車。
警政署推翻過去為補現行法不足而立反跟騷法的立場,改口現行法就足以處理目前的跟蹤騷擾案件,作為暫不需立法的藉口。事實上,現行相關法律規範在適用對象、保護效果、刑罰威嚇及預防責任等的規定都相當有限,根本無法提供周延的防治作為。台灣目前僅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,經勸阻不聽」試圖規範,不但無法涵蓋跟蹤騷擾的所有態樣,且罰鍰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及懲罰類似的犯罪行為。家暴法中雖有保護令的設置,但因適用對象狹隘無法涵蓋追求者、甚至是陌生人跟蹤。